为配合青岛校区书院制教育管理制度,响应学校为青岛校区每一位本科生配备导师的要求,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和研究方面教书育人的指导作用,使学生及早了解专业方向、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我院拟在全院选聘2016级本科生导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任职条件
1、导师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导师应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热爱学生。
3、导师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管理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具有一定的亲和力。
4、导师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坚持工作在本科教学第一线或有独立主持的科研项目。
5、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
二、工作职责
1、思想引导。经常与学生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情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学业辅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制订学习计划,掌握学习方法。开展前沿讲座,培养学生专业意识。指导学生成立各种学习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各类学术、创新和实践活动。抓好学风建设,加强学术诚信教育。
3、发展指导。指导学生进行学涯、职涯、生涯规划,树立科学的成才目标和发展方向。
三、工作要求
1、原则上导师每月与学生有一次当面交流。
2、导师与学生搭建微信或者qq等网上交流平台,日常可通过网上交流平台进行。
四、其他事项
1、近期学校将出台关于本科生导师制专门文件,导师具体待遇根据学校文件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解释。
请报名的老师于7月13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附件)发送至smxgb@sd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