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山东大学生命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月22日召开。为切实做好大会提案工作,提高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质量,根据《山东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现将学院提案征集工作在大会召开之前进行。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行使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院问计于民,促进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位代表要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意见,共同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凡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均列入征集范围。
(一)有关学院贯彻学校方针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有关学院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及素质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内容涉及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集要求:为提高本次教代会提案质量,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案须由一位正式代表提出,另有两位以上(含两位)代表附议才能成立。
(二)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一事一案。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及建议或措施等部分。内容要具体,简明扼要,书写要清楚,可纸质也可电子版发送。
(三)提案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限于本院和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案。
(四)提案人在提案表上应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和各位代表联系。
三、意见和建议的处理
提案工作小组在大会期间完成对意见的审查归类编号登记并负责向大会作出说明。会后转交常设主席团,常设主席团对意见进行研究处理。
提案由各代表小组征集后交学院提案小组。纸质提案递交地址为生命学院北楼317房间,电子版提案投递邮箱:lhy@sdu.edu.cn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12时,过时不再作为教代会提案受理。
山东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第一届教代会筹备委员会
2015年1月13日
附件:山东大学生命学院第一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