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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风采

通知公告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评审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根据《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山大学字〔2022〕38号)、《山东大学齐鲁制药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管理办法》等通知及文件要求,现将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事宜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等为委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工作。

二、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

按照学校《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种类、额度及评审要求

按照学校《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评审程序

1.确定参评材料

以研究生综合评价中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为准,不再另行组织报名。

2.分头开展评审

(1)国家社会奖学金

学院将研究生国家社会奖学金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学科,指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中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本学科研究生国家社会奖学金评审工作。牵头负责人应抽调本学科相关专家学者开展评审,抽调人员原则上应以学院学术委员为主,植物和生态学科继续合并评审。

(2)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

各学科在年度国家奖学金拟获奖人员中择优产生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硕士生、博士生各1人),与本学科国家社会奖学金拟获奖人员名单一并产生,后续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学院本年度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

(3)学业奖学金(不含新生学业奖学金)

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根据本年度研究生综合评价情况开展评审,将结果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本年度,学业奖学金对有参评资格的人员实行“全覆盖”,学业奖学金与国家社会奖学金不兼得。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其中:一等约占全体参评人员总数的40%左右,二等约占全体参评人员总数的60%左右;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其中:一等约占全体参评人员总数的20%左右,二等约占全体参评人员总数的30%左右,三等约占全体参评人员总数的50%左右。各等次奖学金具体金额根据本年度学院获批的学业奖学金控制总额计算确定,原则上: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的金额与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的金额比例控制在3:2左右;相同学历学业奖学金各等次间的级差控制在2000元左右。

关于排序:原则上以学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为主要依据,按学历层次、年级和学科分别依次确定奖学金拟获奖人员名单;若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智育评价加分、劳育评价加分、体育美育评价加分(含其他各类校园活动获奖加分)、民主评议平均分由高到底依次进行排序;若得分仍相同,则由评审委员会决定最终排名。

(4)新生学业奖学金

由学院研究生新生辅导员沿用学院往年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开展评审,将结果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注意:“科研经费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博士生可正常参与评审,但学业奖学金的发放由导师全额承担。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按照学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办法开展评审,将结果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3.分批分类公示

按照学校报送时间等要求,对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分批次公示。

4.报送相关材料

按照学校报送要求,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相关材料报送学校。

5.做好后续工作

学校按照奖学金评审流程进行汇总公示等,学院不再另行通知,请拟获奖研究生自行关注。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