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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风采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山东大学“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生命学院学生会 发布日期:2016-11-27

    为更好地弘扬青春正能量、引领青年学生思想,特举办山东大学“榜样的力量”年度学生人物评选活动。

一、活动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全体本科生

二、评选类别

1.思想引领类:

    在思想道德建设、扶危济困方面表现突出。面对贫困、疾患等各种艰难境遇时,积极乐观,坚持奋斗。心怀爱心。

2.学术创新类:

    在学术研究及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竞赛等活动;在学术期刊发表文章,表现出良好的学术潜力与创新能力。

3.社会实践类: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实现自身价值。在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中表现突;结合专业所学,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实现成果转化;积极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和社会工作实习,对社会有所贡献。

4.公益服务类:

    在校园及社会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环保事业;长期坚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且成效突出;以身作则、关爱他人,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

5.校园文化类:

    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在体育、美育等方面有所建树。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参与校级以上的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取荣誉。

三、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7日至29

2.报名方式:

1)因为学术部近期开展的“生院之星”选拔活动与本活动类似,“生院之星”称号获得者如有意愿参与可直接参加。

2)如愿意参与的同学可提交报名表(见青春山大链接中附件)及相关辅助性材料至素质拓展部公邮 sysuzhituozhanbu@163.com,之后会将材料上报并与“生院之星”中有意愿参与的同学一起进行学院推荐名额的评审。

3)自我推荐或团体自荐,填写报名表(见青春山大链接中附件)并提供相关资料,由校学生会进行审核后,进入常代会复审、学校终审。

四、活动奖励

学院评选出的候选人将代表学院参与“山东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评选。

通过学校终评产生的五名(拟定)学生,授予“山东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并获得2000元公益基金(需在获奖后提交使用计划,并于12月20前结项完毕)。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授予其该单位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

原活动链接:http://www.youth.sdu.edu.cn/news/article.jsp?plg_nld=1&id=78659&plg_nld=1&plg_uin=1&plg_usr=1&plg_vkey=1&plg_de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