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4级本科生综合评价(素质能力评价部分)创新素养赋分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学院综合评价(素质能力评价部分)创新素养赋分认定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情况
学生综合评价包括德育等级评价、学业水平评价、素质能力评价三部分,其中素质能力评价包括身心素养、文艺素养、劳动素养和创新素养四个方面。
“创新素养”主要评价学生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全面提高自身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综合素质的情况。包括学生在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学术交流、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和能力及科研成果,以及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境外学术交流活动等。
“创新素养”上限为45分,分为“基础素养”(上限5分)和“突破提升”(上限40分)两部分。其中“突破提升”包含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模块得分。
二、赋分认定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
三、综合评价(素质能力评价部分)创新素养赋分要求
创新素养部分相关认定条件及要求以本科生院网站《关于《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创新素养部分的补充通知(2025)》规定的最新要求为准,该通知未涉及的部分,仍执行《山东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四、赋分认定程序
1.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赋分类别对应的申请表、承诺书(见附件3-5),并提供证书、实习经历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申请论文类科研创新赋分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期刊封面、期刊索引页和文章复印件;申请竞赛类科研创新赋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国际组织实习类创新赋分需提供国际组织介绍、实习录用函/offer、岗位说明、实习证明、工作总结等),提交所在年级审核。
请各位参评同学将于9月7日中午12:00前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及附件5纸质版交至各年级负责同学,各年级总联系人李想,学院联系人牟伉老师,联系电话053258630826。
2.学院依照本科生院通知要求审议认定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赋分,赋分结果报本科生院备案。
3.国际组织实习赋分由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直接组织审核认定,材料上报工作前期已单独下发通知,学院不再受理。
附件1:《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2:关于《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创新素养部分的补充通知(2025)
附件3:《本科生素质能力评价-论文类科研创新赋分学院汇总表》
附件4:《本科生素质能力评价-竞赛类科研创新赋分学院汇总表》
附件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