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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旧)

2015年上半年拟申请答辩研究生的有关通知(修改)

作者:于梅 发布日期:2015-03-02

根据学校要求,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在5月底之前答辩全部结束。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32日上午8点-313日下午5拟毕业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特别强调的是,博士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的相关情况必须逐项准确、详细的录入系统。(特别注意:学位论文信息中,论文开始日期应该是课题的开始时间,不是写论文的时间)系统操作详见附件1“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操作说明”

说明:申请毕业研究生登陆管理系统后,在“毕业和学位管理”中首先“填写学位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请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查看后续审批状态。

同时学校将启动拟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公示,所有申请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均会出现在管理系统中。管理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均可登陆系统在“毕业和学位管理—查看申请学位论文发表情况”功能中进行查看。请本次拟毕业博士研究生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功能中认真填写个人论文发表情况,同时所在培养单位务必认真审核。保证论文信息准确性。

1.发表学术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研究生申请答辩,按《关于发表学术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博士生申请答辩的规定》(附件2)执行。

2.之前通过系统申请毕业没有通过的研究生,需按照毕业申请流程重新申请。

3.提交毕业申请功能未对提前毕业研究生开放。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需提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二、31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北楼207

博士研究生提交(纸质版):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导师给成绩并签字);3.《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4.《社会实践报告》(硕博连读生提交并由导师给出成绩、签字);5.以第一作者在SCI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清样(1篇或2篇)各2份,在文章首页顶端用铅笔写上姓名、学号和影响因子,;6.学术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人员还需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表》(学术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人员用),并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答辩专家推荐表》两份;

硕士研究生提交(纸质版):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3.《社会实践报告》;(2和3由导师给成绩并签字)。

申请提前毕业相关材料请于38日前提交):

(1)普通博士研究生:提交经培养单位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不再提交研究生个人申请材料;

(2)其他类型研究生:需提交《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3)。

(特别说明:对于未达标准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时请选择“未达标准同意申请”按钮提交审核意见。)

三、大约4月5日前(待学校确定准确时间),1.《山东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一式4份(学位论文需涉密人员);2.被抽到送校外盲审的博士生、硕士生、在职硕士生每人提交学位论文2份(未达到培养方案进行答辩的博士生需每人提交论文3份),每份论文各附匿名评阅书、匿名自评表(博士生)一份。

四、答辩前,提交《授予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博士生同时在系统上提交答辩公告,由学校审核同意后发给表决票,方可进行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五、5月31日前,答辩结束后,将所有材料整理好后上交给研究生秘书,上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所需材料清单》。

申请者的答辩材料根据自己所属的类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申请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生命学院网页-研究生常用表格处用A4纸下载,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不得改变。所有需归档的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导师、学生和答辩委员会签名之处不得打印。

论文答辩表决票、论文封面请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其它有关论文答辩的事项请到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研究生教务室

2015年3月2日

附件1: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操作说明

附件2:关于发表学术成果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博士生申请答辩的规定

附件3: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